主题:家长让13岁女孩立遗嘱 将祖宅留给刚出生弟弟

发表于2013-04-17

只要女儿没死也还是在女儿名下啊 就算嫁了出去也还是在她名下 可能等她百年归老的时候弟弟都死了

发表于2013-04-17

那祖产又是怎么登记给13岁的女儿呢?原来,女孩的母亲因担心婚姻没保障,曾提出房本上也写上她,但因为那条祖训被否,于是全家人协商决定,把房子登记给女儿,毕竟女儿是自家人...此外,公证处则表示,孩子未到18岁,不能立遗嘱。而即便18岁时立,也有很大风险

发表于2013-04-17

社会问题很复杂。这在你看来不可理解,但在他们看来这正常

发表于2013-04-17

让人怎么说好呢……

发表于2013-04-17

此遗嘱无效。因计划生育政策,儿子是黑户。。。

发表于2013-04-17

也许有些人穷一辈子都不能理解何谓爱,何谓公平,何谓心胸。

发表于2013-04-17

亲情冷暖会对孩子的一生产生颠覆性的影响,如果当有一天需要孩子奉养的时候孩子的一句他凭什么不管?我管不着。可是由衷的一句话,公平所涉及的基线很长,不要到那时再讨论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发表于2013-04-17

有病! 活该老了没女儿疼

发表于2013-04-17

我真怀疑这女孩子还是不是他家亲生的!

发表于2013-04-17

这还未成年人吧,这样的遗嘱怎么可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