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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疆查处一批哄抬盐价违法案件 8家超市被罚款

发表于2011-03-22

3月21日,新疆发改委通报了3月17日至18日食用盐价格违法案件,哄抬盐价的超市被处以1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罚款。

据了解,近日,新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了食用盐价格市场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哄抬食用盐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造谣惑众,恶意囤积,扰乱市场等价格违法行为,最终查办并处理了一批食用盐价格违法案件。

其中包括,乌鲁木齐市北园春市场2部7号天天鲜切面店,销售盐湖产加碘精制盐,500克包装,售价10元,国家定价1.15元;新疆石河子市16小区好家乐超市,销售盐湖中盐加碘精制盐,500克包装,售价5元,国家定价1.15元;新疆精河县16小区好家乐超市,销售精河县盐厂产中盐加碘精制盐,售价4元,国家定价1.3元;新疆农七师125团翠仙超市,销售和丰产加碘精制盐,500克包装,售价2元,国家定价1.68元;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吉尔格勒特金铃超市,销售和丰产加碘精制盐,500克包装,售价2元,国家定价1.68元;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百泉镇百佳乐超市,销售和丰产加碘精制盐,500克包装,售价10元,国家定价1.68元;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古尔图百乐超市,销售和丰产加碘精制盐,500克包装,售价2元,国家定价1.68元;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哈图布呼镇永红超市,销售和丰产加碘精制盐,500克包装,售价10元,国家定价1.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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