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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解读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四大亮点

发表于2012-12-25

宋大涵表示,初步考虑按照修正案规定的原则和制度,细化并严格征地程序,加强对政府征地行为的约束,保证被征地农民在征地批准前和实施过程中的参与 权、话语权,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征地”;明确被征地农民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建立对市县级政府违法违规征地问责制度,切实保障 农民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2012-12-25

亮点4 国务院制定补偿安置办法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发表于2012-12-25

王锡锌说,土地管理法草案提供了基本的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框架性的原则,这是对国务院要制定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指导性的上位法的要求,也 指明了补偿的基本方向。这些原则性的规定以及对国务院制定征地补偿办法的授权,标志着国务院征补条例的制定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关键阶段。

发表于2012-12-25

党国英认为,土地管理法相当于土地领域的宪法和基本法,草案为国务院出台征补条例提供了指导原则。“土地征收也是一种生产要素流转,要尽可能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处理交易关系。至于补偿标准,应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不宜一刀切。”

发表于2012-12-25

谢谢楼主

发表于2012-12-25

好文章值得一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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