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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年龄又出新规定!家有宝贝的家长们速来围观~

发表于2017-03-01

家有宝贝的宝爸宝妈们请注意啦!关于孩子的问题,快来围观啊~

、季将至,近日部厅印发的文件中提到“就读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引发广泛关注。这是否意味着8月31日有可能不再是年龄铁定的截止日期?对此,部相关负责人回复记者称,这是依法重申现行制度和做法,部不会统一规定具体年龄截止日期。

■看点

部:年龄截止日期由各省份规定

2月22日,部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就读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据媒体报道,这是部厅在义务招生工作通知中首次提及年龄。此举也引发了广大学生家长和媒体的关注。

《义务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送其接受并完成义务,义务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各省份适龄儿童数量情况和资源的实际承载能力不同,一直以来,具体年龄截止日期由各省份具体规定。“因此,部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招生工作的通知》是依法重申现行制度和做法,部不会统一规定具体年龄截止日期”。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1992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法实施细则‖就已有类似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的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部颁布的《中生管理办法》也有类似的表述,即“各级各类各种变动的条件和程序由省级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其中就包括的时间问题。

■现状

全国多数省份以“8月31日”为限

为何以8月31日为截止日期?据《辽宁晚报》报道,沈阳市部门解释说,这是因为一般是9月1日新的学年开学,所以是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界限算满年。同时,辽宁省部门、沈阳市部门也都表示,目前还没有要调整这个截止日期的计划。

记者梳理发现,绝大多数地区的截止日期为8月31日。重庆市教委在《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招生工作的意见》中规定,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

不过,湖北、安徽芜湖、河南郑州等地已经放宽了生年龄。去年郑州市规定,除港区保证六岁孩子外,郑州市区其他八区保证六岁四个月适龄儿童。

在今年部文件下发后,一些地方是否会调整截止日期?近日,多地部门回应称,暂不会作调整。

据河北新闻网报道,河北省厅基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义务法的规定年满六周岁,河北省设区市都是把出生日期截止到的前一天——8月31日。对于截止日期,河北省厅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包括义务法的相关规定、京津两地政策等,尤其是河北省大班额情况比较严重,的问题需要重点考虑,此外还要统筹过渡期的问题。综合多重因素,河北省政策短期内不会确定。

据《厦门日报》报道,从福建省、厦门市主管部门获得的消息,均未收到部的这份通知。暂时也没有调整截止年龄的计划。目前厦门面临户籍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双增长的压力,如果今年调整,意味着主管部门还得额外“生”出来满足就学需求,这几乎是不可能。

■说法

不“一刀切”的做法更符合规律

中国创新研究院院长刘坚告诉记者,要改变这种抢跑心理,关键还在对家长的宣传和引导。家长要多一点理性,不要把早一天晚一天等同于是否“输在起跑线”上,要理解孩子的自身成长规律,孩子接受的多样性比他是否提早学到一加一等于二等知识更重要。

学院副院长周光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人的天赋、心智成熟时间各不一样。有5岁甚至4岁早熟的儿童,也有7岁甚至8岁还懵懂的孩子,什么时间并不能决定孩子未来的成长成功。如果不理解规律,只人为拔苗助长,对孩子的成长并没有好处。

细读文件,该《通知》说的是:就读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法律规定”首先要遵守义务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接受并完成义务;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实际情况”是2009年以来中国每年出生人口都在增长,只有2015年(农历羊年)出生人口为1655万,比2014年的1687万有所减少。2016年中国出生人口则又攀升至1786万,为新世纪以来。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预计未来出生人口还会继续增加。



近年来,各地区已在努力增加,用扩大班额、改扩建、新办等应对人口生育变化。但各地情况不同,生育意愿和资源都不一样,能否有足够的空间应付未来的人口增长,终还取决于各地实际情况。“所以此次部把截止日期变化交由省级部门决定,是符合因地制宜的做法。”周光礼说。

周光礼认为,时间下放到省一级统筹,意味着经济发达地区,由于资源充足,可以放宽年龄限制,而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维持现状不变;人口出生较少的地方,可能放宽限制,人口出生高峰地方,可能维持现状不变。

实际上,过去在部分省份和一些农村地区,也存在7岁甚至8岁的情况。而对于超常儿童,也不是没有过6岁之前的先例。刘坚表示,由地方来决定孩子时间甚至将来可以考虑交由来决定时间,这种不“一刀切”的做法,更符合规律。


发表于2017-03-01

那就是说以后孩子不用考虑生月的问题了

发表于2017-03-01

看起来还不错呀,孩子问题也算是一件好事

发表于2017-03-01

我家孩子就这种情况,看来是赶不上了,看二宝吧

发表于2017-03-02

为什么不早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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