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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毒蝎进房原来是KFS为逼走钉子户使出的恶毒招数

发表于2011-07-25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社区花屋巷数百居民家中爬进成千上万只毒蝎子。居民指称毒蝎是开发商所放,意在逼迫钉子户搬迁。事后居民得知,他们脚下的土地,早在1998年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给了开发商。
  昨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分局证实,原市规划国土局核发《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土地使用权转让权批复》[深南地转批(1998)3018号],确实同意原南山区建设局以零地价(免收该地的地价和市政配套设施费)的方式,将大新社区花屋巷的土地转让给了深圳市罗沙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罗沙公司”)。据南都记者调查,罗沙公司之前拆除部分居民的楼房,开发建设了金桃园大厦一期,短短几年即获利数亿元。

  房子到期后将被政府无偿收回

  昨日下午,花屋巷几十名居民议论纷纷,对开发商的补偿方案提出抗议。

  居民代表陈先生介绍,以前罗沙公司提出每平方米补1万元,他们一栋房子所得的赔偿款,还不够在同等位置上买一套单身公寓,遭到居民的拒绝。最近,罗沙公司又提出一个折中方案,声称可以赔偿房子。居民们打听后得知,罗沙公司所建的房子虽然有房产证,但房子使用权只有57年,到期后,居民的房产证自动注销。政府将无偿收回房产,居民们没有任何补偿。

  昨日,罗沙公司证实,这是政府的规定,他们也无可奈何。任何人在大新社区花屋巷地块所购买的房子,都只有50多年的使用权,到期后会被政府强制无偿收回。

  罗沙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拆迁的花屋巷和金桃园大厦(已建好入住)属于同一个地块,土地宗号是T202-205。政府在转地时,对此有明文规定,罗沙公司也希望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原市规划国土局核发的《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土地使用权转让权批复》[深南地转批(1998)3018号]显示,本合同土地期限届满,政府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地块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覆着物也由政府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方到时在年限期满10日之内,主动办理房地产权注销登记手续,否则政府自动注销房产证。

  开发商零地价拿地时属于国企

  昨日下午,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一知情人士称,大新社区花屋巷拆迁就是一个典型的空手套白狼项目,罗沙公司零地价拿地,以旧城改造为由,短短几年获利数亿元。

  南都记者通过各种方式,辗转获得该项目的详细资料。1998年6月28日,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与原南山区建设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在没有公开和对村民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大新社区这片土地就被卖了出去。这份合同书最后一条明确规定,按照深规改字(1998)8号,免收该地的地价和市政配套费。由南山区建设局旧改办向土地使用者收取各项费用,所收费用应纳入土地开发基金,专款专用,用于旧村改造配套设施和市政设施配套建设,由市规划国土局监督使用。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该知情人士介绍,实际上,市规划国土局还没有将土地转让给南山区建设局时,南山区建设局就将土地零地价转让给了罗沙公司。深圳市南山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1998年22号)证实,1998年5月25日,南山区建设局就将这个城中村土地一次性转让给了罗沙公司,土地面积达9414.6平方米。罗沙公司的地价确实为零,只是象征性支付了808万元,作为土地开发基金。这相当于罗沙公司以每平方米不到1000元的代价获得了市中心的大片土地。

  罗沙公司承认,他们公司在买地时属于国企,注册资本只有1000多万元。因为是国企,当时拿地比较方便,但买地不久,企业就转制成了私企。公司拿出了其中4000多平方米土地,建成了金桃园大厦(21层大楼),对外销售一空。据南都记者调查,金桃园大厦是商住用地,有近1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其中有上万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住宅房价达2万元/平方米以上,商铺价钱更是高达10万元/平方米以上。

  罗沙公司没有否认这个说法,只是解释,房地产企业的盈利都是合法的,他们零地价拿地也是政府为了鼓励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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