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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2新春佳节温馨提示

发表于2012-01-20


温 馨 提 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

      2012新春佳节之际,国安森林花园物业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真诚的祝福!

       按照《包头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国安森林花园物为各位业主(住户)创造了良好的燃放环境。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我们提倡:依法燃放、安全燃放、文明燃放。具体温馨提示如下:

燃放时间:早晨8点——晚上12点;

燃放地点:停车场顶部;

为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国安森林花园物业给您以下温馨提示:

 1、各位业主在燃放烟花爆竹时,禁止把烟花爆竹悬挂在窗外和在楼道内燃放,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和(住户)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燃放地点进行燃放;

2、禁止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3、请勿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4、燃放烟花爆竹后,请检查周围是否有未熄灭的火星;

5、不向行人、车辆、人群、建筑物抛掷、燃放烟花爆竹;

国安森林花园物业祝各位业主新春快乐、阖家安康!

国安森林花园小区物业

2012年元月21

发表于2012-01-21
发表于2012-01-21
小心火烛
发表于2012-01-21
有用
发表于2012-01-21
不错哦~
发表于2012-01-21
新年快乐啊
发表于2012-01-21
谢谢提示
发表于2012-01-21
不错啊,很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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