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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自住的房子,涨跌真的无所谓?

发表于2013-04-07

你们这些愚民!!知道么!!!!

那种认为自住的房子,反正又不能卖,涨跌都无所谓。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房价,是房产未来总收益的贴现值。
如何理解?详解如下。
1.“总收益”:
从消费者选择论和效用论的角度出发,人们购买物品或服务,是因为它们具有效用(也即使用价值),这种效用能给消费者带来主观上的满足感和享受。
房子有什么效用(通俗地讲,就是房子有什么“用处”)?从一个社会观察家的角度出发,房子的效用,可以归纳如下几种:
(1)房子能提供“防风避雨,御寒保温”的功能,满足消费者的生理需要。
(2)房子能提供“方便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的功能,满足消费者的安全需要。
(3)房子能提供“让业主在一定程度上踏实、自豪,从社会获得一定程度认可”的功能,满足消费者的社交需要。
(4)房子能提供“让业主在一定程度上面对时自信,获得他人的赞赏、重视”的功能,满足消费者的尊重需要。
(5)房子能提供“让业主在一定程度上更加专注于事业,发挥个人的和才干,忘我地、集中全力、全神贯注地,体验生活”的功能,满足消费者的自我实现需要。
如是说,房子的总效用,就是上面五种效用的加总,不妨用公式表达为:
U=Uph+Use+Usc+Ur+Usf

一般地,热衷于计算“租房和买房哪个划算”的那些人,认为房子的效用仅限于第一种---“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但是理智的人不会这么认为,比如说工薪阶层钟爱的交通房,就是侧重于第二种效用,而富人们最求的豪宅则是侧重于后面三种更高层次的效用。

对于自住房购买者来说,将在购房后的较长时间内,一点一滴地、慢慢享受房子的效用(使用价值)。这种效用长年累月的积累,就是房子的总效用,也就是购房者获得的总收益(也即从房产这种“服务”类消费品中总共获得的主观上的满足感和效用)。

一般地,有的人会表面地认为,所谓的“收益”必须是现金,拿在手里啪嗒啪嗒地数着,摸得着看得见的,才是收益。但理智的人不会这么想,他们会透过货币的面纱看清商品交易的本质,认为从物品和服务获得的满足感和享受,也是一种收益,而且是追去的最终的收益。
?
2.“未来”:
购房者从房产获得的收益、所关心的收益,只可能是未来的收益。买房者所关心的是买房以后的未来,房子会怎么样,有什么用处。卖房子的人,其索价的筹码,是房子交付给买者之后的未来,它会怎么样,有什么用处。
在交易之前,房产的效用(使用价值),享有权归卖者。通过交易,卖者将房产的效用(使用价值)转移给买者,自此之后,房产的效用享有权,归买者。

也就是说,房产的未来总收益,决定了房产的交易价格。
如上文所述,买者在购房后的较长时间内,一点一滴地、慢慢享受房子的效用(使用价值)。如果这种效用分割的时间粒度是年,那么房子的总效用又可以表示如下。
U=U1+U2+U3+…+Un

3.“贴现值”:
绝大多数情况下,房产交易需要以货币为媒介。直接拿房子换东西还是有的,比如有的开发商拿房子抵工程款,事实上交换的就包括劳务,也有拿房子送政界人士以谋权(就是拿房子换权力),但这样的情况比重很少。也就是说,在以货币为媒介的房产交易时,房产的未来总收益(效用,要被折算成现金。
购房者只能在未来很长时间之内慢慢享受完房子的效用,绝大多数情况下又不能分期付款给卖者。而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在不同的时期,其价值不同,即同样面额的钱,在不同时期所能换到的物品和服务,是不一样的。所以,买卖双方必须坐下来,将房产未来总收益,按照一定的贴现率(考虑通胀因素),折算成现在的价格,就是贴现,然后得到成交价格。
于是,有可以得到如下的计算公式(假设贴现率是i):
房价= U1/(1+i) + U2/(1+i)^2 + U3/(1+i)^3 +… + Un/(1+i)^n

这个公式,就是本文开头所描述的“房价,是房产未来总收益的贴现值”。

贴现率,由货币政策决定。假定它的值保持不变,那么,如果房产的未来总收益增加,房价就上涨;如果房产的未来总收益减少,房价就下跌。

对自住购房者来说,房产的未来总收益的享用权,就是归他自己。从结果上看,他的房子了,但源头是因为他的房产未来总收益增加了,意味着他能从房产获得的未来总收益会增加。同理,他的房子下跌了,源头是因为他的房产未来总收益减少了,意味着他能从房产获得的未来总收益会减少。

所以,自住房的涨涨跌跌,表面上看无关紧要,实则不然。现实生活中,那些很快的房子,相比之下,确实有种种好处。郊区的房子,不怎么,却是有这样那样的不好。

发表于2013-04-07

没有买卖,所谓盈亏是虚拟的,这是股民的共识。以股市来套用房事,令人啼笑皆非!

发表于2013-04-07

哪来那么多效用 你以为买的是美式小洋楼?

发表于2013-04-07

楼主说的这种层次分类,考验一个人的社会阶层及眼界:层次有多高,认识就有多高;眼界有多高,认识就有多高。

发表于2013-04-07

楼市,是典型的垄断竞争型市场:各种各样的房子,是有差别的。

发表于2013-04-07

这个市场里,卖者和买者是如此之多,以至于任何一个买者或卖者都无法决定房子的价格及走势。所以,大家都是市场均衡的价格接受者,不是卖者想涨多少就能涨多少,也不是买者想砍多少就砍多少。

发表于2013-04-07

市场的供求曲线“剪刀叉”,确定出一个均衡价格,也即“出清价格”:在这个价格之下,买者愿意买且买得起,卖者愿意卖且卖得掉。

发表于2013-04-07

中国房奴:买房年龄全球最低 近70%买房为了结婚

人家外国都是租的

发表于2013-04-07

口要、小孩要、甚至办个美国日本的签证都要亮亮房产证。

发表于2013-04-07

普跌的话一套还是划算的,可以用更低的钱买到更大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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