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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7年迟迟没过户 遇限购令吃个“闷”亏

发表于2011-04-19
7年前买下二手房,如今办过户恰遇买房“限购令”,买房的贺女士感觉自己很受伤。

2004年9月,贺女士与王某签下协议,以5.4万元买下王家一套小房,取得王的房屋两证及钥匙后入住。两年后,她找王某请求办理过户,但王置之不理。今年3月18日,贺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过户。

而恰在此时贺家夫妻名下已有两套房,在“限购令”之列,不允许过户。青山区法院组织调解,贺只好再向王支付1.5万元补偿,由王某协助将房产过户到公公名下。昨日谈及此事,贺女士难掩郁闷:多出了钱不说,房子也还不是自己名下,“如果早几年直接起诉对方办过户手续,哪有这样的窝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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