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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房政策应该补“人头”还是补“砖头”

发表于2010-04-12
论和实践其实早已证明:把现金直接发放给受助者的补“人头”,远远好于以经济适用房等实物进行救济的补“砖头”。

本来,按照社会福利的基本原则,住房保障应该要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哪怕是最严格、最苛刻地执行,能帮助到的也不是最需要帮助的人。这是经济适用房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因为能考虑买房的人,已经不是最困难的;而买下来的时候是穷人,不代表后来也是穷人。

那么,白领为什么迫切想买房子?是因为当前国内租房确实不够方便。本身从住房市场结构完善的角度,从促进劳动力流动的角度,我们都很需要一个发达的租赁市场。国外有研究指出,刚毕业的人过早买房子,对个人职业发展很不利,会被局限在住所周边,不敢跳槽,更不敢流动到别的城市,即所谓房产陷阱(homeowner trap)。然而目前中国的租赁市场并不完善,的压力都集中在房价上,导致房价居高不下。

需要明确的几点是:一、中国住房已经不纯粹是总量不足的问题,而更多是分配问题;二、平抑房价要从发展租赁市场,尤其是公共租赁市场入手;三、限价房会导致价格信号失真,各方都无法知道市场真实情况;四、以发放住房补贴的形式来帮助低收入者不会引起大的市场房价和租金上升。

很多决策者也知道补“人头”相对于补“砖头”的好处,但顾虑补“人头”会进一步抬升房价和租金。其实,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属于较低端的住房需求,不会对普通商品房造成大的冲击。更重要的是,经济学上有句话,需求创造供给。低收入者现在很难从市场上租到合适的房,表面上看是供给不足,实际上是有效需求不足。如果政府能切实增加这部分低收入者对住房需求的实际支付能力,就可以引导相应的供给被创造出来,大量闲置的存量房资源、是老公房都会被盘活。这样,就与发展公共租赁市场结合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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