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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京11条将助北京房价猛涨

发表于2010-02-26

看了北京版“国11条”,只有一个忧虑,那就是——北京房价还将过快上涨!

主要原因是有关“供应”这一条:“2010年各类政策性住房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新开工建设和收购各类政策性住房占全市住房新开工套数的50%以上。”

看似增加了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但从另一方面上挤压了商品房的有效供给,土地供给将出现严重不足,房源供给也将出现严重不足,两个严重不足必将推升北京商品房价格继续猛涨。

为何?

很简单,北京房价过快上涨是全国各地的炒房客齐聚北京的结果,而北京本地居民买房客户可谓寥寥无几,如果政策性住房大幅增加,但这些供给与全国各地的炒房客一点用处都没有,政策性限制让他们只能选择商品房购买,如此一来,严重被挤压的商品房供给将出现严重供不应求的局面,届时,房价不涨比登天还难!

而大幅增加的政策性住房,由于前些年严重缺位,虽然今年大幅增加,但也属杯水车薪,因此,不会对商品房价格产生任何影响。另外,政策性住房和商品房客户群体迥然不同,前者属于北京,后者属于全国,因此,不会因为政策性住房增加而稀释全国在京的购房大军,只会因为政策性住房大幅增加而导致商品房供给不足最终导致全国各地在京购房大军的购房恐慌,继而推升房价。

至于后面的限外令恢复执行和营业税优惠减少对于京的房价无足轻重,限制了可能是疯涨,不限制可能是狂涨,如此而已。

最后,关于开发商销售管理办法的一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这一条看似严格,但执行性太差,到最后可能不了了之,原因有2,1、3日内不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又将如何处罚?2、申报价格是否是一成不变,价格主动权是否在开发商手中,定价过高销售不畅后能否调低价格促销,价格过低销售火爆能否调整上涨价格,明码标价谁来监督,如何监督?等等问题接踵而来。笔者认为,大多数的开发商只会朝着最高房价申报,而选择低价申报的开发商估计不会存在,如此一来,房价会在这一条政策的限制下“被统一调高”!

看看,这就是北京版的“国11条”,与国务院的“国11条”没有什么差别,最大的差别就是严重限制了商品房用地的供给和商品房房源的供给,但没有针对在京购房的外地投资投机类客户加以限制以使得供求平衡,因此,看似“为民”的政策实际上是漏洞斑斑,而这一条则再次推高北京房价,这是毋庸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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