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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市日记]房地产新政 作用尚需时间检验

发表于2010-04-22
 此轮房地产新政的速度之快、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历史罕见。很多人高呼,中央真的对高房价下狠手、动真格了。所以,社会各界对此轮调控也是充满期待和希望。

    那么,应当如何看待此次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此次调控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笔者认为,这不仅需要用房价的变化来判断,更需要用时间来检验。

    对房价上涨过快问题,中央态度明朗,控制高房价的决心也很大。不然,不会在经济尚未完全复苏的情况下出台如此严厉的房地产新政。可以说,此次房地产新政,剑剑指向要害,刀刀砍向关键。

    现在的问题是,在中国,从来不缺准确的判断和正确的政策,关键在于地方的执行力和持续性。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再好的政策若得不到有效落实,也是白搭。

    需要关注的是,对此轮房地产新政,很多人仍然用老眼光看待问题,认为新政的目的就是打压房价。只要房价出现下降,新政的作用就算是发挥了。

    事实上,问题并不这么简单。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房价上涨过快。房价上涨只是表象,更深层次是地方政府在房价问题上的态度和认识。如果地方政府不能真正认识高房价的危害,不能从“土地财政”上走出来,即便在高压政策下房价出现下降,也是暂时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

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土地收入1.6万亿元,而地方融资总量已高达7.2万亿元。按照6%的利率计算,地方政府今年需要支付5280亿元的利息,土地获得的近1/3资金都将用于支付利息。而在一些地方,土地获得的收益,可能连支付利息也不够。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要想化解债务风险,按照目前地方财政的实力,惟一的通道只有“土地财政”。那么,新政会不会在地方出现“肠梗阻”呢?

    所以,新政虽然十分严厉,且完全符合目前的实际。但是,到底能发挥怎样的作用,能在多大范围、多长时间内发挥作用,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不仅要看房价能不能降下来,更要看满足中低收入阶层需要的普通商品房、公租房能不能建上去。如果短板解决了,即便高房价仍然维持,或者房价继续上涨,也不会引起社会的不稳定,房价问题也不会成为社会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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