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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各地开发商被指公然对抗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

发表于2011-06-25
5月1日正式实施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目标很明确,就是通过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遏制房价的继续上涨。然而,这项被购房者寄予厚望的楼市新政,却遭遇“开门黑”,从执行的第一天起,就被开发商屡屡“戏耍”。据媒体报道,在全国许多城市,要么没有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要么弄虚作假、偷梁换柱。在郑州,一家售楼中心以房源不多、可以给购房者单独报价为名拒绝了明码标价;在广州,有开发商将朝向较差、价格相对不高的房子进行了明码标价,其他的则没有公示,且将毛坯房与装修房混为一谈,遮人耳目;在其他地方,也出现了以各种手段与新政“捉迷藏”的现象,比如在明码标价时故意拔高价格,或者只报总价不谈优惠等。


虽然很多政策在执行中都曾遭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难题,但像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这样从实施之日起就遭遇明目张胆的对抗,倒也不多见。是这项政策本身存在问题,还是开发商已经具备了对抗各种政策的“免疫功能”?


比如,新规规定,开发商除了需要公布每套房子的价格,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还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也就是说,开发商可以自行降价,但涨价需要重新申报。于是,开发商为了争取主动,便在明码标价时故意把价格报高。因为,如果能够按照高报的价格卖出去,就可以多赚一些。相反,如果卖不出去,降价也不需要重新申报。那么,这是政策本身的漏洞还是开发商的违规?


再如,按照新规,除一手房之外,二手房销售也要执行明码标价政策,但记者的调查却表明二手房基本没有执行明码标价政策。是政策本身出了问题,还是从业者集体“抗法”?


据说,国家发改委已决定直接组织检查组在全国展开大范围的检查,重点检查开发商不明码标价、不一套一标价、不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以及利用虚假、令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可问题在于,仅仅依靠国家发改委的力量,能够解决如此大面积、大范围的问题吗?国家发改委能够连续不断地查下去吗?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国家将出台商品房反暴利规定。应当说,此举如果能够实施,倒是击中了高房价甚至是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要害。但关键在于,政策能够不打折扣地执行下去吗?房价的成本、利润和价格能够做到公开透明吗?明码标价政策遭遇“开门黑”似乎在暗示我们,要真正让房价透明起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不仅需要制定和完善制度,更要尊重和敬畏制度,要让制度有尊严、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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