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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推广指日可待

发表于2011-05-24
 房产税曾经被称为楼市调控的“核武器”,但一度热议的“沪渝房产税试点过百日,税款不足百万,不及一套房款”伤害了对房产税寄予厚望的百姓,而今,北京欲推广房产税的消息使房产税突破重围,再次重拾了人们的信任,“一波三折”的房产税或将迎来推广的高潮。

   澄清“百日维旧”,潜在力量犹存

    三个月79万元的税款不足以抚慰关注的心理,短期内未见成效曾被批评为“百日维旧”,但事实证明房产税是一项长效机制,潜在的调控力量依然是不容忽视的。

    首先,之所以出现百日不及一套房款的现象,政策本身的征收期限未到是其重要原因。按规定,重庆纳税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上海为每年12月31日前,因此,目前的征收规模并不具有代表性和说服力。

    其次,房产税虽然不能起到直接降低房价的作用,但其间接影响是不能抹灭的。作为财产税的一种,房产税通过增加住房持有成本、降低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收入预期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出发点是毋庸置疑的,其在调节收入、财产分配差距方面的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时机渐显成熟,推广预期加大

    随着重庆、上海试点尝试的逐步深入以及调控效果的初显,房产税的推广时机也正在走向成熟,其全面推广已成主流正在“伺机待发”。自重庆征收房产税以来,应税高档住房占总住房成交量的比重同比下降了27%,房价下降10%,并且很多开发商也开始了“以价换量”的销售策略,房产税从初步执行,到现在的逐步稳固甚至效果明显,就足以证明其推广的必要性。

    试点城市的成效已经有目共睹,地方政府鉴于调整土地财政模式、开辟公共财政新税源的考虑也将积极投入到房产税的推广执行。近日,北京发出最快今年下半年推行房产税改革的强烈信号,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申报财产以支持这项政策。北京的加入,是从侧面对房产税的充分肯定,也将是房产税走向全面推广的美好开始。

    政策的制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政策的大规模执行更需要一个从尝试到突破的过程,房产税经历了试点的考验之后,会在实施细节等方面逐步完善,在北京的带动下,可以说,房产税全面推广高潮的到来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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