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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务院办公厅:继续安排经适房和限价房建设

发表于2011-09-30
《证券时报》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 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房价较高的城市,要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发表于2011-09-30
限价不限价,经适不经适,对我有什么用啊,反正我没资格,也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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