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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管理法规读解:面对纠纷 业主如何维权?

发表于2011-10-11
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建议你这个问题先报告给业主委员会,然后和物业的负责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走诉讼的途径,联合多个受噪音所困的业主一起起诉。只能这样了,这是正常途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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