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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房子产权问题你闹懂了木有?别忘了!土地永远是国家的

发表于2013-07-17

很多人不明白关于房子的产权问题和使用年限问题,其实我也不是很懂,尤其是商用房,才40年的产权,我给大伙说说这个问题吧,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权和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我见过的几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别为38,47,58!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这个问题是焦点,因为现在国家正在制定新的《物权法》,其中会有关于使用年限的条款,到期后收不收土地出让金,收多少,正在讨论,尚无定论。 
但是一个原则:官不与民争! 
而且大型住宅区,政府不会乱来的,不然老百姓还不造反

发表于2013-07-17

使用权和产权是俩码事吧

发表于2013-07-17

这是个相当现实的问题 啊啊

发表于2013-07-17

永远的权?不是都有年限的吗?

发表于2013-07-17

楼主说的太对了!这土地永远属于国家,我们是使用者

发表于2013-07-17

商业用房都是40年产权?

发表于2013-07-17

商铺40年能赚还行,写字楼也是吗?

发表于2013-07-17

有买的吗?这的商铺怎么样

发表于2013-07-17

那40年之后要怎么办呢?

发表于2013-07-17

那我们多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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