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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号外!号外】最新关于房屋差价的资料!!大家快点看过来啊

发表于2013-09-03

问题:张先生认购了一套房子,已交了定金,签购房合同时发现关于面积有误差的处理办法中,开发商要求张先生按简单的“多退少补”来执行。而不让按“误差超过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来执行。张先生想知道如何才能让开发商同意按第二条来签合同?如果张先生因此拒签合同,定金能否要回来?

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并无强制规定,要求开发商一定要按照第二条的规定来签合同,因此,张先生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关于定金的问题,要看张先生交付定金时是否签订了定金合同,若有,则看对退费的约定是什么;若没有签订定金合同,则张先生的退费理由是合理要求的,可以全额退回定金。

发表于2013-09-03

这个和咱们的没有关系~~咱们的意思是现在不想补差价啊

发表于2013-09-03

还是谢谢楼主吧~~虽然发了一些不怎么有用的东西

发表于2013-09-04

不错~~~不错~~~

发表于2013-09-04

唉~~咱们的房子也要咱们补差价,凭什么啊?真实的

发表于2013-09-04

张先生和我们的不一样啊

发表于2013-09-04

房屋差价一直就是敏感话题啊~~

发表于2013-09-04

不管怎么说啊~~~大家还是齐心一点

发表于2013-09-04

听说这周又没有活动了啊

发表于2013-09-04

请问谁交差价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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