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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注新“国五条”细则,20%如何征法你真的知道吗?

发表于2013-03-07

最新房地产调控“国五条”细则风风火火出台了,相信很多亲们对其中的卖房“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这个规定不太理解,究竟应按房价前后价格的差额征收还是按卖房价格全额征收?卖100万元是不是就要交20万元税呢?我去网上搜了一下,给大家分享~~~

发表于2013-03-07

问:卖房所得指全额还是差额?

答:指差额,即部分

从相关条文来看,应该是按房屋的部分来征收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今后不能再核定征收。(最新国五条出台前就是核定征收)。

据实征收,按成交价与原购入价差额的20%来征收,也就是“国五条”细则所规定的计算方法。比如买家的房产显示买入价格为100万元,目前卖出价格为120万元,则需征收120万-100万=20万的20%,即4万元的个税。

核定征收,指按房屋实际成交价的1%来征收,也即1.2万元。



结论: “国五条”细则新政出台后,征收税费要多出2.8万元。

这样的房地产调控国五条新政确实打击了者的收益性,不过,我想,这20%的意外支出会不会就转移到买房人那里呢?毕竟还是存在不少刚需的购房者呀,改善家庭环境、结婚等,总是有不少需求吧?不可能大家都涌去买房价一直坚挺的一手新房吧?

发表于2013-03-07

这税也太高了

发表于2013-03-07

现在有点明白了,的人要失望咯

发表于2013-03-07

压力山大

发表于2013-03-07

羊毛出自羊身上,这钱还不是买二手房的人出的

发表于2013-03-07

二手房比一手房还贵 还不如买个新的 总好过别人住过的吧

发表于2013-03-07

这下房子要出手不是那么容易的

发表于2013-03-07

个人觉得,这是冻结二手市场的做法

发表于201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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