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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调查公众反腐满意度不如调查不满处

发表于2012-05-17
要让一些人“代表民众”对反腐败说出满意,绝非一件难事;真正难得的是,能否有一些人“代表民众”说出他们对反腐败的不满,那才是需要勇气的,也才是未来反腐工作的关键所在。

在香港廉政公署第五届国际会议上,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崔海容发言称,过去30年,中国共有420余万党政人员受处分,其中90余名省部级官员因贪腐被追究司法责任。据民意调查,民众对防治腐败成效满意度由2003年的51.9%上升到2011年的72.7%,对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认同由2003年的68.1%上升到2010年的83.8%。

毋庸讳言,这些年我们在反腐败上的确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一些贪官污吏终被绳之以法。但是,单纯盘点受处分官员的数量意义并不大,人们更关心的是,还有多少贪官污吏未被绳之以法?贪官被查究竟是基于法律监督约束的必然,还是“情妇反腐”、“小偷反腐”之类的偶然?不得不承认,在当下中国,反腐败形势显然难言乐观。在这种恶劣的示范效应下,权力寻租已经成为异常普遍的现象,但凡手中有点权力的都会想着拿去寻租,人人痛恨腐败又人人难免腐败,这是最让人感到可怕的。

温总理在今年全国廉政会议上强调,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腐败现象在行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资金资源管理权集中的领域易发多发,社会事业、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考验。与温总理“最大的危险就是腐败”的表态对比,“七成民众对防治腐败成效感到满意”的数据,难免显得异常突兀,因此遭到了强烈质疑。

官方数据和民众感受差距甚远,这早已屡见不鲜,更何况还是自己调查自己的满意度。这不仅是一个满意与“被满意”的调查方法问题,也是一个满意的标准问题。如果仅仅只满足于抓了几个贪官特别是大贪官,那么公众也许应该满意;可是,如果着眼于有效的反腐制度建设以及无处不在的细节反腐,公众显然很难满意。公众对于反腐败的满意标准,随着经济发展也在不断提高,相关部门不应低估了公众的期望值。

当然,要让一些人“代表民众”对反腐败说出满意,绝非一件难事;真正难得的是,能否有一些人“代表民众”说出他们对反腐败的不满,那才是需要勇气的,也才是未来反腐工作的关键所在。因此,调查公众反腐满意度肯定不如调查公众不满处。反腐机构应该自知,自查公众满意度本身就不是一个好主意,满意度越高的调查结果自然越应受到质疑和保持警醒,切忌因此而沾沾自喜自欺欺人。

发表于2012-05-17

腐败能完全治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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