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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改革方向已定 征税目的并非只为降房价

发表于2012-12-29

在当前部分地方房价上涨的情形之下,房产税逐步在全国推开引起各方关注。毋庸置疑,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经被锁定,下一步扩征的方向也已明确。但具体如何扩围仍需加强顶层设计,稳妥推进。

发表于2012-12-29

上海、重庆已启动试点房产税改革,所涉税种是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贾康指出,现阶段多种因素制约之下,这一改革引入了两个实质性的新机制:一是把房产税覆盖面扩大到一部分消费住房;二是要做一定形式的税基规范,确立房产评估值概念。虽两市试点方案细则不尽相同,但都显示了向较高标准的房地产税靠拢的趋向。

发表于2012-12-29

当前社会上有部分人认为,上海、重庆两市的试点成效不足:一是税收收入不多;二是两个城市房价并没有急速下跌。对此,贾康表示,对房产税试点效果的评判不能过于表面化。因为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搞房产税,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调节市场,影响人们的住房消费,并为财税体制改革提供配套。房产税是年复一年征收的,未来房产税的财源支柱属性将会逐渐显现。

发表于2012-12-29

“开征房产税,房价并不会应声而落,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刚超过50%,到70%—80%才能相对稳定。单靠一个税制不可能改变中国城镇化进程中不动产价格上扬的基本趋势。但是房产税的实施,会使上扬曲线的斜率降低。试点后,两地的高端不动产都明显出现了成交量下降、价格趋稳态势,这就是很明显的正面效应,是改革已体现的作用。”

发表于2012-12-29

中国指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瑜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的经验,商业办公用房需要征,多套住房需要征,明显高于普通住房需求的别墅公寓需要征。而保障房体系内的住房、低收入人群住房以及一些公益性质的商品房可以考虑不征或少征。

发表于2012-12-29

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关于“中国城市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的报告显示,基于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国城市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为29.2平方米,其中55%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0平方米。

发表于2012-12-29

“应看到,当前我国住房供应总体不足,现阶段实行全面征收还需要考虑到相应的问题,那就是不能更多增加刚需的负担。”黄瑜提醒。此外,中国有庞大的租房人群,他们所租住的也必然是房东不居住的第二套房甚至第三、四套房,如征收房产税,负担会自然而然地转嫁到租金当中,以租金养房的现象也完全可能出现。所以,我国的房产税应该更加凸显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和差异,逐步地、适当地扩大征收范围。此外,在推行房产税的时候,建议将其与住房租赁之间形成抵免机制。

发表于2012-12-29

此外,房产税如何评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公平、公正、高效是这项工作的准则。”黄瑜指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尝试参考基准地价模式,形成区片基准房价,建立自动化的评估系统进行批量评估,加之对个人住房套数、面积等情况的综合考量,确定每套房屋的税率,从而得出最终所需缴纳的税款。“不管是遗产税还是房产税,实际上就是为了解决贫富不均的问题,实现财产上的二次分配。”黄瑜强调。

发表于2012-12-29


发表于2012-12-29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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