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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女子称结婚要买自己房产 离婚后状告前夫未付款

发表于2013-03-11

“结婚可以,但必须买我名下的房子”,相恋半年的女友答应求婚,但前提条件是要买其名下一套住房,33岁的广州男子黎某坤欣然答应,但未曾料想,这却是一个噩梦的开始……

发表于2013-03-11

购房的收据不翼而飞

2005年5月,在广州市黄埔区某国有单位供职的黎某坤,偶然机会与同在广州工作的25岁女子杨某结识,不久后,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彼时,33岁的黎某坤见自己工作稳定,又有女友陪伴,便有了成家的念头,遂打算在婚前用自己多年的积蓄购买一套住房。


发表于2013-03-11

005年年底,黎某坤正式向杨某求婚。但杨某提出,黎某坤须购买自己名下位于黄埔区广江路的一套住房,过户后即可结婚。黎某坤欣然答应。2006年1月,黎某坤与杨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黎某坤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首付款及余款共计12.4万元分两次支付给杨某,与此同时,杨某也写下收据。

发表于2013-03-11

2006年2月,在房产过户给黎某坤后两人便登记结婚。虽然是从妻子手里购买的房子,但结婚仅7天,杨某便借口出差离开了家。其间,杨某偶尔回家一两次又收拾东西匆匆离开。

发表于2013-03-11

黎某坤开始感觉两人夫妻生活有点异样,于是把付款收据锁进房间抽屉,钥匙自己保管。不久,黎某坤发现自己存放收据的抽屉被人强行撬开,付款收据也不翼而飞,而恰巧当日杨某刚好回来过。

发表于2013-03-11

黎某坤突然间有很不好的预感。果然,不久后,杨某就带着十几名债主携带木棍等工具回到家中,债主声称杨某在外欠了55万元的巨额债务,要求黎某坤偿还,并强迫黎某坤在欠条上签字。

发表于2013-03-11

随后,债主屡屡到黎某坤工作的单位逼债,黎某坤躲在家中不敢去上班,为此也失去了工作。忍无可忍的黎某坤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杨某同意。2007年6月,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发表于2013-03-11

离婚后状告前夫未付款

但刚离婚不久,杨某以黎某坤未支付购房款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黎某坤偿还所欠购房款及其利息。


发表于2013-03-11

由于购房的付款收据被盗,黎某坤无法提供自己已支付购房款的证据。为此,一审法院依据现有证据,判决黎某坤向杨某支付全额房款及利息。

发表于2013-03-11

结果

找到转账记录等资料

法院确认已付购房款

几经周折,黎某坤向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办检察官告诉记者,通过深入交谈和了解,终于获得了有价值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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