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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子要看准真实房龄,不要被表面蒙蔽

发表于2012-01-10

随着楼市温度的进一步下降,许多二手房中介在销售上也是绞尽了脑汁,对一些房源的不利因素进行掩饰修改。不少中介公司在向购房者介绍房源时,对房屋的楼层、面积等都介绍得非常详细,但对房屋本身的年龄却一笔带过,有的甚至还尽量把房屋的年龄说得更加“年轻”些。

目前商品房的土地使用都有年限的约定,如果实际“房龄”较大,购房者可能会承担“提前支付房屋所占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费”的风险。虽然都没有明确表示在续期后收取土地使用费,但并不排除今后不会收取。因此,购买较大“房龄”的购房者在这方面将会承担一定的经济风险。

其次,最好在有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签字的三方合同中明确注明房屋的“房龄”。“房龄”和房屋的有效使用年限有密切的关系。随着实际有效使用年限的缩短,相应地会产生一定的房屋维修费用,增加物业的维护成本,购房者的实际购房成本将增高。所以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在签订合同后如发现中介在签订协议过程中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房龄”,购房人有权要求中介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卖房者有存在恶意隐瞒房屋真实房龄的情况,严重损害购房者利益,则购房者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变更或解除购房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所以大家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特别是二手房,至于新房源那就没这个担忧之处。

发表于2012-01-10
恩恩 是的
发表于2012-01-10

发表于2012-01-10
买房不省心啊
发表于2012-01-10
发表于2012-01-10
不错嘛
发表于2012-01-10
是的
发表于2012-01-10
说的对
发表于2012-01-10

这样啊,原来!

发表于2012-01-10
二手房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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