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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误买的七种“房” 刚需需谨慎

发表于2013-05-03

刚需要买房无可厚非,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任何“优惠”、“”都不可能是白送的,都有内中一定的原因,因此买房一定要弄清真正的原因。至少有以下几种房,客户在购买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最好不买。

一是联合开发房。

这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所以如若贪图低价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

二是公益联建房。

这是由地方政府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所以按国家政策规定,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

三是集资合建房。

这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

四是集资联建房。

这是指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因此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

五是非法开发房

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贪图低价购买这类房的风险是极大的。

六是限制权利房。

这是指司法机关和机关已依法裁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子。一些购房者贪图,采用私下交易的方式买房,由于不可能掌握卖方真实情况,结果往往上当,叫苦不迭。

七为郊区联建房。开发商为了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在市郊低价征地开发形成的商品房,这对购房资金短缺的居民来说,本应是一个较好的选择,但由于个别开发商项目开发不规范,且管理不到位,社区环境极差,设施严重缺乏,交通极其不便,却通过虚假广告,打着“低价”的幌子蒙骗购房者,这种“低价”,这种“”,购房者是不应去捡的。

由于这些所谓的房或没有履行正常的土地出让手续,或属于不规范开发,故一旦消费者购买了上述房屋,是得不到房地产权证的。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将来房产的归属及交易都面临着极大的困难。

发表于2013-05-03

要注意发展商的实力。有实力的发展商在开发楼盘时,处处为客户着想,往往精益求精,推出精品楼盘。

发表于2013-05-03

楼盘的合法性。对楼盘的用地、规划等进行审查,看楼盘是否符合国家规定,重点是要看楼盘有没有“七证”,是否属商品房。

发表于2013-05-03

是否渗水。不但要看选购单位的屋顶是否漏水,还要看楼下单位的屋顶是否漏水。

发表于2013-05-03

噪音、照明。噪音和照明在白天很难看出情况如果,需要晚上去看,去实地考察。

发表于2013-05-03

楼内垂直交通。对高层电梯而言看其配备的电梯质量如何,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发表于2013-05-03

结构。一套房建成之后,建筑格局很难改变,要想得到最佳的使用效果,一开始就得选择合理的格局。

发表于2013-05-03

看窗沿、墙角、天花等做工是否仔细,水、电等配件是否安装到位等。

发表于2013-05-03

用户的口碑。向住户的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咨询,看楼盘的物业管理,治安如何,楼宇有无法法律纠纷等。

发表于2013-05-03

在房地产市场中,极少数开发商在卖房时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一是“夸大宣传”,意图给购房者造成项目“美好预期”;二是“品质不符”,沙盘、样板房瞧着不错,验房质量问题频频;三是卖房时说得天花乱坠,收房后服务比谁都差。 对于美城云庭而言,一位购房者认为它就存在这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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