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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现房谨防上当,看看你不知道的买现房注意事项,有心人分享。

发表于2013-07-24

忙着结婚,就在包头选的现房,就是因为选了现房就生了乱七八槽好多事

因为着急,所以很多问题都没想到,虽然后来事情是解决了,但是真心是劳心劳肺的、、、、、、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买现房需要注意的问题,千万不要有人在和我一样上当了,麻烦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最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最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发表于2013-07-24

楼主买房子是上当了吗?

被骗了,骗了钱?还是买的房子有问题

发表于2013-07-24

买房子最重要的就是开发商是不是五证齐全,了解小区供电,供水等这些实质性的问题

发表于2013-07-24

很多人看来饿了这个帖子,估计就是看看,俗话说艺多不压身,虽然差的有点远,但是自己了解了总是有好处的,楼主要是之前就知道这些,也不会有这个那个的事情了么不是

发表于2013-07-24

楼主总结的很全面啦

发表于2013-07-24
引用:rtotmjh在2013-07-24 15:59:48写道:
4楼

 很多人看来饿了这个帖子,估计就是看看,俗话说艺多不压身,虽然差的有点远,但是自己了解了总是有好处的,楼主要是之前就知道这些,也不会有这个那个的事情了么不是 

 这些东西上网上一搜一把,买房的人自己都不用心,活该被骗

发表于2013-07-24

现在很多开发商都是黑心的,包头又不是没出现过这样的事情。

发表于2013-07-24

小老百姓千万别和那些开发商纠缠,有时候真是耽误事,自己烦心还耽误着时间。影响着心情。所以要是想买现房的亲们还是要验好房子,在去办理手续

发表于2013-07-24

现房应该会贵吧,期房相对来说应该点

发表于2013-07-25

现在一般都是期房,很少有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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