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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首套房1.1倍利率,限购的板子打到我

发表于2011-04-25
2010年12月底首付款购房,当时开发提供工商和华夏两家银行,我选择华夏银行作按揭,提供了收入证明结婚证等银行要求的资料(收入证明我和爱人各开2700左右,按银行规定不用提供银行流水证明),并签下合同(我签了自己的一部分,银行方面的没签),并被银行工作人员带走,他们说审批完就放款。2011年3月一起买房的工商贷款客户开始陆续放款,但华夏银行一直回应说让我们再等。
2011年4月底,华夏银行通告我去购协议,协议上让我付1.1倍基准利率,这样才能放款给我。
这是我和爱人的首套房,并且我们没有任何银行信用污点,并且我是本地户口,爱人是邻市户口(省内)。我问银行为什么我们是1.1倍利率,他们说对于老师、公务员、国有单位等“质优客户”才能提供其利率贷款。
请问,对于这种情况,我该怎样和银行交涉?
提前谢谢各位看帖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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