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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障房机构别占穷人便宜

发表于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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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机构别占穷人便宜

 

电影《让子弹飞》中,提到民国时期的当官逻辑:(县长)只能从穷人身上榨取油水,而不能动地方豪绅的利益。而近日网上曝出的一份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高工资单,被戏称为“史上最牛公务员工资”,有点占穷人便宜的味道。

 

深圳市住宅租管中心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属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深圳市财政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及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和商业用房的租赁、维修,以及住宅产业化和政府单一产权出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网帖称,该

中心现有各类员工65名,人均年薪近30万元,最高年薪68万元,最低25万元。远远高于深圳市同级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的收入,还不包括其他实物以及现金等。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居民的收入分配非常不合理。突出表现在部分单位不是通过市场竞争来获取较高收入,而且靠两种垄断获得。一种是权力垄断部门,比如税收部门的员工待遇好是公认的;另一种是国有垄断企业,比如电力系统是人们眼中的好单位。这是一种沿袭已久的格局,大家都认为不合理,可要彻底改变却需要时间。

 

然而,一个与住房保障相关的事业单位,收入却远高于所在城市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多少有些匪夷所思。该中心回应记者称,员工工资今年被纳入财政部门预算,被“晒”的工资表仅是内部讨论草案,早已被中心领导否决。即便这一说法属实,依然反映出该部门的贪欲。若单吃财政饭,他们断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收入,能炮制出这样一份工资草案,说明具备发放高工资的现实条件,显然单位还有别的收益来源。

 

那么,其额外收益来自哪里?笔者并不了解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具体业务和收支,但从其网站介绍可知,他们参与了深圳市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及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和商业用房的租赁、管理、经营等。这些小区的住宅是分配给符合相关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或其他居民的,这些小区的建设是享受土地、税收、信贷等各种优惠政策的,或许住房租金收入并不可观,且可能纳入政府财政收入管理条线,但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和商业用房的租赁收入,却极有可能是笔糊涂帐,而这恰恰是这类机构“小金库”的重要收入来源。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全国很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或多或少的都有一些可以对外出租的房屋,尤其以沿街商铺为典型,而这些租金收益就成为单位收入一部分,其中又有一部分转化成职工收入。靠山吃山、靠水喝水,这是一种社会普遍现象,也就不值得大惊小怪了。

 

显而易见,与传统意义上的单位出租少量自有商铺性质不同,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着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和商业用房的租赁管理和经营,这些租赁房的数量很大,租金收益非常可观。按道理,这些租金收益应该全部上缴财政,进而为政府投资和建设更多的保障性住房提供资金支持,不知该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暂保留观点。

 

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正在加速推进,资金不足是地方政府面临的最大难题。而且,现在各地都在大规模的兴建保障房,尚没有深入考虑建好之后小区的可持续发展问题。香港的公屋(相当于内地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和居屋(相当于内地的经济适用房)制度比较成熟,使近一半的港人从中受益,他们在经营这类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商业用房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比如将这类出租型物业打包成REITs(名叫领汇基金),在港交所上市,从而提高了资金经营效率。

 

近些年,我国的廉租房制度中,实物分配的比重较小,现在国家要求各地不断提高实物配租比重;更值得关注的是,公共租赁房正在异军突起,将成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产品。那么,各地应在这类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商业用房经营方面,完善相关财务收支管理制度,防范管理机构或单位从中截留收益,自肥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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