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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农民被上楼”不等于“被幸福”!

发表于2010-11-03
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20多个省市进行。各地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他们共同的政策依据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指出,和平时期大规模的村庄撤并运动“古今中外,史无前例”。

城市化的迅猛推进,拆村并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浩浩荡荡的在20多个省市的乡村地带展开,可谓波涛汹涌。用住房高度换广度,在耕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将缩减出来的土地用于城镇建设指标,达到用地的增减平衡。

本是本着平衡城镇经济建设和农村粮食生产的天平宗旨,长远来说,是让城乡居民都能吃到城市化发展的甜头;然而,落实到具体地方的操作层面,个中问题就凸显出来了。

其一:在拆村并居关系网中,首先应该有一个人本高度,政府征地可以解读为“索取者”,向百姓“要地”同时负责安排其住处,老百姓应该作为一个“给与者”。关系是顺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试问有几个政府是本着这样的心态?部分地区百姓让出了房屋,不仅没有得到一个作为“给与者”应有的补偿,反而利益被损害。一旦这种“索求”变成“掠夺”,何谈稳定,何谈发展?

其二,上级给出的指示很明确,但是具体摊派到地方上,会不会“本位主义”盛行。这不是空穴来风,因为这种“无奈选择”之下的增减挂钩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地方的经济发展带来的用地需求同时,也会创造一定的财富,会不会若干人等见钱眼开、借这个机会“圈地敛财”?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会不会成为这些人的“摇钱树”?在他们看来,反正指标是达到了,土地是有了,应付上级完全没问题了。脱离了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恐怕增减挂钩的合理推进只是“纸上谈兵”。

其三,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于传统观念和利益纠纷,肯定会出现一部分村民不愿搬迁的情况。此时会不会有地方政府“软的不行来硬的”?江苏邳州市坝头村,村庄被整体拆迁,买不起足额面积楼房的坝头村35岁女子徐传玲去年10月自杀,今年1月,当地强制农民上楼,10多人被打伤住院。就在近期,山东也发生了殴打农民的暴力事件。这一“权力暴力”不得不使人担忧地方政府的霸道行径会不会再次上演在无辜的百姓身上。

其四:当前,这一政策还停留在试点调研阶段。出于土地利益的巨大诱惑力,会不会存在地方政府“开小灶”,私自“搭台唱戏”。没有一个对老百姓公开透明的公示机制,这种政策只会是地方政府“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发财路罢了。如此一来,老百姓毫不知情却还要献出自己的利益,这完全背离了这一政策的初衷。

其五:就算是广大农民在与政府的协商下和和气气地住进了楼房,他们就真正幸福了?我看未必,失去了宅基地,农民必将面临生活、生产方式转变。对于已经习惯了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来说,生活成本增加和耕种不便,成为最现实问题。住房问题解决了,生活问题却随之而来。是不是应该有一个长效机制来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开路?政府仅仅是安排了他们的住房就全身而退不可谓对百姓负责。

林林总总,这一政策真正做到具体贯彻落实,远远不能只是靠国家有关部门的几句发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向是许多地方盲目追逐眼前利益的套路。那么,在这种“执行难”的背后,应该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完整体系,形成一个切实有效而又不违背民意的征收机制以及面面俱到的监管机制,做到人本出发、严格监管、违背必究。警钟早已敲响,一旦地方政府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处理中乱了套,“被上楼”只会由“被幸福”走上“被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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