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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必须擦亮眼睛分清三类“金”

发表于2013-01-09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约前向其收取一定费用是目前较为普遍的一种做法,并常被冠以“定金”、“诚意金”、“订金”等名称,但对如何返还却都没有明确规定。法律人士表示,买家要擦亮眼睛分清三类“金”。

发表于2013-01-09

定金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发表于2013-01-09

今天终于明白了

发表于2013-01-09
引用:你在我的歌声里 在2013-01-09 09:59:23写道:原帖
定金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买房的时候,就提前交定金了,后来算在首付里 了

发表于2013-01-09

各式各样的,有点眼花

发表于2013-01-09

忽忽 太强大了,一直分不明白

发表于2013-01-09

哈哈 眼睛 一定要培养成火眼

发表于2013-01-09

嘿嘿 学好了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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