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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必须擦亮眼睛分清三类“金”

发表于2013-01-09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约前向其收取一定费用是目前较为普遍的一种做法,并常被冠以“定金”、“诚意金”、“订金”等名称,但对如何返还却都没有明确规定。法律人士表示,买家要擦亮眼睛分清三类“金”。

发表于2013-05-16

哈哈,说得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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