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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谁来拯救最恶劣的商人房地产商

发表于2010-12-17
资本主义社会商业化产生了各行各业的商人,商人的出现是为了得到资本的回报--利润,而要得到利润就必须为社会创造财富,当然是要通过与社会的劳动者合作来实现的,然而工商业的各行各业创造社会财富的效能和贡献是不一样的,比如一般的医药业、电器制造、船舶制造、钢铁制造、制衣业、建筑、出版等等都在不同程度地为创造社会财富作贡献,促进社会的创造与发明而利于社会进步,唯独房地产业对社会的贡献最少,该行业的存在虽然是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但是它经常给社会带来的是得不偿失,房地产业的存在毋宁说是社会分工的一大败笔,房地产商人专事钻营投机炒作,在社会兴风作浪来牟利,无论出现在那一种制度的社会都带来一定的冲击。

房地产商人可以不学无术,一文不名,只须腋下夹一个皮包就可以出门混饭吃,可以大发横财,他们需要的是削尖脑袋和挖空心思去搞钻营搞关系,到银行和社会弄钱,到政府部门弄地,搞妥这两样主要的东西后把工程发包给建筑商就万事大吉,以后等着数钱就是了,当房地产业产生在一个腐败的潜规则社会,就更加不得了了,房地产商人更如鱼得水,他们跟以权力寻租的官员臭味相投,互相吸引而理所当然地一拍即合,权贵们掌握国家的权和人民的钱,需要的是采取办法把钱搬到自己的家里,房地产业及其商人应是最佳的行业和合作伙伴了,在地方房地产财政政策的掩护下官商们往无不利达到双赢.

房地产商品有个不可无限复制和不能通过进口增量来抑制价格的特点,产品有限,而且更重要的是作为生活必须品而不可缺少的特性,市场上比粮食还容易控制和炒作,以房产商品来套住、卡住消费者,榨尽其现有和将来的钱财,使广大劳动群为房子而世代为他们所奴役易如反掌,这是不一般的垄断钳制,因为谁也离不开住房,维护特别是在城市中,而且他们根本就没有可以对付房地产商人的东西,因此毫无抵抗能力,因为人民大众已将保护自己的权力交了出去给政府,以为可以靠政府保护了,但是今天正是掌权的与房地产商人一起在房地产市场兴风作浪弄成这般光景。

房地产商人的是什么行为?在经济上已经完全背离市场经济营商的商业准则和商业行为了,房地产商人等于扼住劳动大众的喉咙来勒索抢劫,房地产商人等于通过贿赂和投机来窃取了国家的权力用来打劫,靠政治特权来榨取大众的血汗钱,成为真真正正的吸血鬼,但这些腋下夹着皮包的强盗大发其财之后,还倚仗话语权冠上什么著名企业家大富豪和成功人士之类的荣誉和头衔.对此,有人极力将房地产官商人这种行为说成是自由经济的现象,妄图给其行为涂上合法性的色彩,然而自由经济的前提是社会成员是有人的基本权利的自由人,连劳动力价格的集体议价权也没有的社会何来经济自由?根据各国的经验,即使在自由经济的社会里房地产业也作另类处理受规范约束,使到人民大众能安居乐业的。

今天经济建设中房地产业是制造社会最严重矛盾的其中方面,房地产业无限制地吞噬了社会方方面面的资金而使其它方面的建设“失血”,致使大量房地产商品积压折旧浪费,使人民大众创造的亿万财富付之东流,制造了严重的通货膨胀来打击人民大众的生活,吹起冲天的房地产泡沫,把相当部分风险卸给了国家的银行去承担,还强拆强迁害人无数等等,制造了极其严重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矛盾,埋下了极危险的隐患,现在,当人民大众强烈要求抑制房地产业投机时,房地产官商们则跳出来说房地产业已经劫持了社会的经济,谁敢动一动他们的产业利益,将与国家的经济同归于尽,恶劣的房地产商人其合法商人的画皮已完全戳破,声誉已经一落千丈,成为社会的罪人,社会的渣滓。

不可一世的房地产商人也需要拯救,趁房地产泡沫现在还未破裂、他们的没日还未到来时,政府应该履行职责消除泡沫,将房地产业中的生活必须品--基本生活住房分离出来,脱离市场,按建造成本价格卖人民大众,让家庭第二套以上住房、豪华房跟工业、商业及其它用途的房地产商品一同在自由市场开放竞争,这样来截断房地产商人的垄断,使房地产商人跟其它行业商人一样平等竞争,共同去竞逐“社会的平均利润”,这样挤泡沫、除暴利来减风险,既拯救房地产商人的肉体和灵魂,又能缓解社会的严重矛盾,是十分必要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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