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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府为什么不敢废除“房屋预售”制?

发表于2011-02-18
2010年两会中,中央政府决定抑制高房价,老百姓寄予了很大希望。此后,要买房者停下来观望,第一、二季度全国楼盘普遍销售量减少就是这个道理。但政府的调控措施一直是未能抓住根本而是体现在表面上,结果,始终是调而五控,控而不降甚至反涨。人为炒房和供少于需的矛盾确是促成高房价的两个因素,但这是表面的,其深层的主要关键性因素是“房屋预售”制造成的。高房价其实质是高利润的结果,高利润是开发商操作的结果,而开发商的操作是“房屋预售”制在明锣开道并充当其保护伞和保险箱。这个道理连老百姓都清楚, 政府是真不知道吗?政府为什么不敢废除“房屋预售”制?有什么难言之处?说出来让老百姓听听。
    事实说明“房屋预售”制一天不废房价还会继续再涨,谁也挡不住的。政府采取的“限购”、“限贷”、“加息”等调控措施从根本上是解决不了高房价问题的,甚至适得其反。因为,开发商要保持自己获取的“暴利”不减会把这部分损失连同物价自然上涨的损失全部转嫁给买房者而继续涨价。房子不是白菜,久放是不怕烂的,也不愁卖不出去,何况只要卖出一半成本就全部拿回了。就目前凡开楼盘都在较短时期内一抢而空,开发商提前收回了暴利何乐而不为!在政府的抑制调控过程中放心地挺价不降或反涨价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高房价也不是土地造成的,因为单位土地价在单位房价中所占比例很小,其影响也不是主要的。说高地价造成高房价这不全面,从客观上是在为卖房人作了辨护,让表面现象掩盖了本来面目。房产税对空置房流动有激励促进作用,但对抑制高房价不是灵丹妙药。
    所以,降房价实质就是降开发商的暴利润,使之公平合理,抑制高房价也就必须首先废除“房屋预售“这种体制,改变买卖操作形式。要推行现房或预定卡等买卖形式,从根本上杜绝提前收取房款的做法,打破无本暴利的保护伞和保险箱。银行不要把钱首先贷给买房人然后再转给开发商使其提前收回了成本或暴利,要把钱先直接贷给开发商使其在获利的同时也有投入成本,把房子建好了再卖给买房人,用自己的钱做生意,从而会产生风险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只有这样,当政府的调控周期和老百姓的抵御力周期大于开发商的经济承受力周期时,调控才会显示出影响力,高房价才会得到抑制。
发表于2011-02-19
严重支持 水随风去秋无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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