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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揭秘各行业不为人知的潜规则

发表于2011-01-12

低门槛致中介暗藏猫腻 “房源共享”成潜规则

中介不能直接炒房或当二房东、经手的交易要签上个人名字、有义务告知政策变化……2010年11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住建部已就《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进行讨论。《办法》涉及房地产经纪人员、机构以及相关活动,将对阴阳合同、中介的备案管理等问题提出具体监管处罚措施。记者为此走访南宁市场发现,过低的门槛使房产中介暗藏不少“猫腻”。提供虚假信息、房源共享、签阴阳合同、哄抬价格……这些现象都是目前房产中介普遍存在的问题南宁一家房产中介的置业顾问王女士称房源共享是“常事”,因为中介的业务员不可能每天都往外跑找房源,所以他们只能“串生意”,谁不串生意就会被孤立,很难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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